请教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题

何男与赵女经人介绍结为夫妻,但感情不深。婚后没过完蜜月就吵闹打斗不停。不久赵女怀孕并以此为由要求丈夫必须顺从自己一切要求。何男不从,并认为长痛不如短痛,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问:
(1)何男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2)如果何男决意要离婚,应该怎么办?

1、不可以,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办法有很多,都是理论上的。
A、逼女方提出
B、证明女的对男的有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等“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情况。
C、直接去法院,装不知道女方怀孕了,以女方下落不明起诉。
D、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
E、...........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5-25
广东胡律师:

1、何男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妻子孕期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除非是女方提出;

2、在妻子产下子女后再去法院提出离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5-25
(1)不可以,因为女方已处于怀孕状况,所以不能离婚。
(2)女方应适当承担一些轻活。
第3个回答  2009-05-25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1.不支持,怀孕期间此种情况不能离婚
2.等分娩后六个月后再申请离婚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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