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行政拘留,形式拘留)

4月29日晚因为打架被扣押,拘留了10天 行政拘留(伤者打掉两颗牙齿 罚款600元)
5月10号 上午10点左右被释放.
5月19号晚9点左右以刑事拘留再次抓捕,扣押.5月20日晚8点左右送进看守所扣押.但送进看守所之前没有任何扣押人签字证件和逮捕证.

请问以上合法吗??或者有什么办法可以把人保出来..??谢谢!!

请问以上合法吗??或者有什么办法可以把人

开始拘留是行政拘留,合法。
后来是刑事拘留和逮捕,因为打掉两颗牙齿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了。也是合法的。如果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和逮捕时没有让家属签字,属于瑕疵。
被逮捕人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向其变更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但得符合法定条件,即:对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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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04
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向其变更强制措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5-20
想保人出来,先找个律师是实话,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后面就漫漫无期了,刑拘——逮捕——判刑。但是打架判刑有点过了啊,是不是还有别的事情啊
第3个回答  2009-05-20
建议你们在当地找个律师协助你们,毕竟律师对法律和程序是比较熟悉的
第4个回答  2009-05-20
应该长期关押在拘留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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