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如题所述

  根据我国《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有: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帮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援助。
(四)经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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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0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法律援助对象:
  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视为“困难”申请法律援助:
  1、持有下岗证的当事人;
  2、享受政府低保家庭成员;
  3、持有残疾证的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武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的家庭成员;
  5、从事不稳定低收入被雇佣的外来农民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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