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重应力和附加应力的性质区别

如题所述

1、自重应力:用土体的重度乘以土体的厚度,就得出了一层土的自重应力,有几层土,累加起来就可以了。注意总自重应力在水位以下取饱和重度,有效自重应力在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2、附加应力:基础底面的附加应力p0,等于基础底面的接触压力,减去基础底面的有效自重应力。基础底面再往下的附加应力,计算就比较复杂了,一般是在计算沉降和验算下卧层承载力时才需要用到,也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对p0进行折减,具体怎么折减,那就不是三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详细情况请在计算沉降和验算下卧层承载力时,看具体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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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6
应力都是属于物理上的概念,不存在什么物理意义。问题的提法不科学。
你可以说自重应力和附加应力的概念。
自重应力顾名思义指由土体自重而在某个位置上产生的应力。这个位置即可以是土体的内部,也可以是土体的边缘。
附加应力是指由外荷载引起的土体内部或边缘的应力。
在给定的一土体中其内部的自重应力呈线性增长。
而附加应力则是呈某种趋势的衰减。这种衰减是由应力扩散造成的。
自重应力之所以不会出现应力扩散,是由于自重随时存在于物体的内部。而附加荷载却存在于物体的外部。这两种力在量纲是不同的,作用的位置也不同。因此产生的力的效应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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