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20号到怛达海绵上班,然后到4月14号发了2月份几天的工资。5月份发了4月的工资。到了4月14号左右他们说要签合同。我签了份了简易的合同,内容大概是:每月包底1500。其它的跟按劳动合同执行。到了5月16号我写好了辞职报告交给了车间主任,然后过了几天我就不做了。只月跟车间主任说过,他叫我跟老板说,我没去,就这样不做了。到了6月15号我想去拿工资,可是没月。打电话给经理,他说基本上不发给人了。我想问下,他这样做是否合理,符合法律。我能否拿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