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工作一个月多还在试用期内想辞职老板不肯怎么办(无合同)

今年毕业的,工作一个月多,因为工资偏低而且总是做杂工的活环境也不好伙食也非常差所以想辞职,试用期三个月,压工资一个月,我昨天想辞职跟老板谈,老板说不行不让辞职,说起码要他请到人来接手才可以。今天早上他带了一个新人回来,我就进去说既然有人接手了我就可以辞职了吧,老板说不可以,因为新人不是做我这个职位的,要找到做我这个职位的人回来才可以走。今天下午家里有急事,需要请假回家,老板不让,说要走就当我旷工,不给我工资。现在连请假都不可以,怎么办啊!!!!强制走的话老板不给这一个月多的辛苦钱给我,不走又实在呆不下去,但是我下午真的有急事啊!!难道就这样便宜了无良老板吗?!!?????

第1个回答  2014-08-05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劳动者可以马上走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劳动者提前3天或30天提出辞职,不需用人单位批准,时间到了即可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按法定程序辞职,劳动者突然离职: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或一声不吭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追问

走法律没用的,小地方,而且50人以下根本不受理...

第2个回答  2014-08-05
试用期员工可提前三天通知用工单位后离职。追问

通知了,老板不让走,说是走了就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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