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注资40万,加上132元利息,转入开户行时一共400132.05元,银行日记账上第一、二栏该怎么写?我第一笔应该有借方吗?还是说第一笔不应该像下面写的那样,而是应该不写借方和贷方,余额写“零”?请举例说明,写出摘要及借贷方,谢谢!
日期 摘要 借方 贷方 余额
09.01.01 ? 400132.05 400132.05
工商局注册资本的时候40万存在中国银行的,产生了利息132元,40万+132元一起从中行销户时转出到交行公司账户开户行的,转出时中国银行让填了一张信汇凭证,信汇凭证上的汇入行名称“交行”,金额是400132.05。利息是在中行产生的,不是在开户行产生的,银行日记账应该是记开户行资金变化的吧?第一笔是要先在余额栏写“零”还是直接在借方写4001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