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阳国货上班,上班要押金三百元。我交了押金在生鲜部上班,工作了十八天部门有过许可。在卖货时可把特殊食品打三折销售,卖货时我把一份非打折食品打了三折卖了出去。在检验时发现问题出错,我卖的那份食品卖价是六元五角,打折是两元。也就是少买了四元五角,我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疏忽和大意。领导再三辱骂我,我接受公司给我的处罚。处罚我被开除,上班的押金三百元扣下。十八天的工资没有还让我出纳一百倍出罚四百五十元。我辛苦的劳动没有了就算了,还扣了我的押金,在罚我四百五十元。请问这样合法吗?我是不是被侵权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