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先减资,在增资

公司有3个股东,先做减资(减掉一个股东),在增资(增加到剩下两位股东其中一个人身上),增完资,注册资金还是没变,这样以后被债权人起诉了,被减的股东有什么责任吗?会有什么风险?因为想转股,代办公司说不好办,所以出了 这么个办法

1、增资或减资的条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增资和减资条件和程序,会导致公司增资的无效或被撤销。2、增资或减资的程序股东大会作出增资或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1)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3)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增减资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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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5

登报减资公告,45天后拿着报纸去工商办理手续,如果是指在报纸上,那么只需公告一次,但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报纸媒体。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可以在支付宝或微信搜索:跑政通,办理登报公告,市级以上报纸随意选,方便快捷。 加速了解下   

第2个回答  2014-07-07
如果是其中的股东撤资之后发生的纠纷,撤资股东是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20-07-15

《公司法》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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