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一万多块钱,被告上法庭会判什么罪?

我朋友08年向别人借了三千五百块钱,打了欠条。口头上说一个月内还钱。然后还口头上说给他朋友利息。结果我朋友一直没能力还钱,到一个月后还钱的期限他朋友开始加利息,而且利息很高很高,一下子涨到七千多,还说如果我如果没钱还的话就把利息算上,重新打个欠条写明欠七千多。我朋友就同意了。三千五一下子涨到七千多,更愁没办法还了。就在前段时间,债主让我朋友还钱,还威胁说如果不马上还钱就要告我朋友。不然就再换个欠条,把利息加进去。我朋友也是怕事,就把利息加进去又换了欠条,这次就是欠一万两千多了。天啊!这债主简直就是高利贷啊,利息涨的也太高了。法律不是有规定不允许放高利贷的啊。只是我朋友没有证据证明他们这是放高利贷,因为欠条上没写涨利息的事,只是写着欠款一万两千元,还款日期是五天。这个债主其实并不着急要钱,他就是这样利滚利,让我朋友给他不断换欠条,等到欠条上的数目越来越大了,我朋友还不起,他就起诉我朋友。真是无奈。我朋友现在都不敢在家,去外地干活了,就是怕债主再让他换欠条。求求你们了,我朋友该怎么办啊?律师们帮我朋友想想办法吧,如果债主告到法院,我朋友没钱还的话会被抓起来吗?会被判刑吗?是不是只要可以证明债主是收取高利息,就可以只还最初欠的那三千五就可以了?能不能想电影那样,去找债主时偷偷拿一个录音笔把对话录下来,这样可以作为他收高利息的证据吗?这种官司我朋友有机会赢吗?求求你们帮帮忙吧!求求大家了!

欠别人一万多块钱,被告上法庭是不会被判决有罪的。因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法庭只会判决偿还债务。不过,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欠钱人并未积极履行法院判决,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分析
被欠钱人一旦提起诉讼,法庭作出判决。如果欠钱人还是一直不还钱,被欠钱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强制执行,都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是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执行时,如果欠钱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会拘留,但是强制执行也不会消失。等到以后若发现欠钱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依旧随时可予以执行。如果欠钱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很严重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欠钱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且情况特别严重的,可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如果被告上了法庭,建议尽快还钱,否则会造成更严重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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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告上法庭不会被判决有罪,法院只会判决偿还债务;
2、建议在判决生效后,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这样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2个回答  2009-03-30
没钱还是不会被抓起来的,最多就是被强制执行而已。
对于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高利贷,法律是不予保护的,但你朋友重新写了借条这些事情就很难举证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3-31
这个不会被判刑,还钱就没事了
法律只会支持四倍的利息,高出的部分法院也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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