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8
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1、一类是中断后现在仍然没有单位的人员(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中断的无单位人员),本人可以持自己的《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记录到当地社保局个人缴费大厅或窗口核对原先的缴费记录,然后按照个人缴费办法办理续保续缴手续。对于原城镇各类企业中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个人要求补缴的,对于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非工薪收入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中断后再续保的,原则上对中断年限的费用不补缴。
2、另一类是中断后找到工作有单位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尽快由本单位劳资部门出面,按照单位参保缴费办法办理续保续缴。现为国有、集体、外资企业职工或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同制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自治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现为私营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自治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2007年,企业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14℅,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私营企业缴费比例每年长2个点,到2010年达到20℅,与其他参保企业单位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