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真题)关于投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其投标无效
B.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不受地区或部门限制
C.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相关投标无效
E.两个以上法人或者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

【答案】:B、D、E
选项A:错误,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只有其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才无效。选项C:错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所以选项表述不准确,如果划分了标段,可以参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投标。选项D:正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选项E:正确。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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