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IPO否决之“最”05:关联交易最不可大意!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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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不论IPO审核政策如何变化,关联交易的问题一直是IPO审核的重点问题。尽管任何时候都关注,但并非审核红线,只要有关联交易就不能IPO。
这里就牵扯出另外一个广受争议的老大难问题,那就是到底多少关联交易的比例是安全的反之是危险的。小兵说真的没有这样的一刀切的参考比例,有人说超过10%不行有的说超过30%绝对没戏,但是实践案例都有突破。
小兵这里要讲的是有两个方面:
① 关注关联交易的两大特性:一个是必要性,一个是公允性。
② 关注核查关联交易的两大维度:一个是发行人是否对关联交易存在重大依赖影响业务独立性。一个是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业绩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2. 锦和商业:发行人的业绩来自关联方方方面面的帮助,业绩挤水分不可大意!发行人为参股公司南京广电锦和与物业出租方签订租赁期20年、租金总额79,244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大于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51,304万元。
从南京广电审核的股权结构以及运行的项目来看,这个企业应该就是专门为了运行南京当地某个项目,而与南京当地企业合资设立的一个企业。南京广电锦和注册资本只有4500万元,而运派物镇行一个项目显然需要更多资金,光物业出租金额就是7个多亿,于是出租方让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从审核实践来看,如果是发行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没问题的,但是为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提供担保就是不允许。从这个角度来看,发行人的参股公司应该也是发行人的关联方,这样的担保应该是不符合审核标准的。
更何况这样大额的担保已经超过了发行人全部的净资产。关于这个问题,小兵理解只能是发行人很无奈的一种处理方式,背后是否还存在隐情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刀口上过生活的企业如果IPO上市了,那么投资者就只能天天也在刀口上了。
3. 双飞无油轴承:疑似关联交易成为IPO核查重点,披露标准不可大意!发行人申报文件存在遗漏关联方和多项关联交易披露、会计核算的不规范等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
(1)发行人认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发行人重要供应商超盛五金、康强贸易与发行人的关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向超盛五金提供借款的商业实质及合理性,两家供应商与发行人的采购业务价格是否公允,以及在《招股说明书》中参照关联交易进行补充披露的原因,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以上两家供应商是否属于关联方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占比较高,相对比较集中,按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4)除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问题,发行人报告期还存在与前五大供应商之一嘉善精业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无实质业务的采购合同,以此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行为,以及收入确认跨期、成本费用分摊跨期、其他费用跨期等各项不规范情形。
4. 珠海元盛电子:关联交易毛利率远高于其他情形,关联方非关联化问题不可大意!从上述的数据来看,其实发行人2009年的业绩规模在当时的审核标准下还是不错的利润水平的。
当然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就是发审会发布的否决原因核心观点,那就是发行人在营业收入变动不大的情况下,报告期内业绩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原材料价格下降和相关的费用下降。
也就是说,发行人业绩增长原因不是主要依靠产销量的增加而是靠“节衣缩食”和外部因素的推动。时隔七年之后,发行人重新再来。除了保荐机构由东兴证券变更为中投证券之外,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发行人实现的净利润水平也没有大幅增加,而更加遗憾的是,发行人第二次被否决的理由竟然也没有本质的不同,都是因为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5. 嘉必优生物:曾经的关联方是重要供应商和经销商,关联方的清理不可大意!报告期内,嘉吉曾是发行人的关联方且是发行人的经销商、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嘉吉的销售额分别为2,178.00万元、3,014.71万元和3,122.23万元,占发行人当期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92%、66.10%和59.36%。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嘉吉销售的主要产品包含ARA油剂、粉剂和少量DHA粉剂。
6. 华龙迅达:业绩持续下滑,关联交易的变动趋势不可大意!那么到底是哪些企业被否决的可能性会很大呢?小兵个人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扣非后净利润如果一直低于3000万元,除非企业非常的干净、没有任何扣分因素,不然建议审慎申报。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存在较大的波动,业绩下滑之后在行业和可比公司复苏迹象不明显的情况下,发行人业绩的逆增长需要重点关注。
3、业绩规模小的企业自然要比业绩规模大的企业引起更大的关注和担忧,如果业绩规模本身就刚刚达到上市标准,而这样的业绩规模又经不起推敲和核查,那么就需要审慎推荐。
4、具体到这个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行人报告期业绩基本在1500万左右,最高规模是为2000多万,更重要的是发行人2016年的业绩仍旧保持这样的规模甚至还有持续下降的风险。
7. 上海雅士:同时存在关联销售和采购占比接近30%,关联交易必要性不可大意!关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问题,也是IPO案例中比较典型的一个案例了。
发行人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报告期最近一年也就是2016年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合计7%以上,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为28%以上,并且关联销售占关联方销售收入的比重有的占比高达80%以上。
结合以上因素,发行人关联交易占比在报告期内持续增加、关联交易两个类型相加占比已经超过了30%的红线、关联交易在关联方占比超过80%,发行人关联交易属于比较典型且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8. 威星智能:关联交易超过30%的典型案例,是否具备参考性不可大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个案例可以被看作是关联交易问题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不仅情形比较特殊,中介机构对于这个问题的解释和核查也非常值得借鉴。具体的本案例,其实发行人的情形还是有一些熟悉的地方也有一些创新性的存在,具体表现在:
① 发行人属于典型的客户入股成为股东的情形;
② 客户入股之后成为关联方、形成关联交易,这也是客户入股一直重点关注的问题;
③ 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金额及占比持续增加,最近一期甚至已经超过了30%的关联交易隐形红线。
④ 发行人不仅向关联方销售,还向关联方采购。
⑤ 发行人报告期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3000万元左右,考虑到税收优惠1000万元的影响,以及关联交易的影响,其实发行人真正的盈利能力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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