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取了另外一个城市的公招教师名额,由于我们老师的档案都由原学校保管,可我们原来的校长不签调函也不允许我辞职,好话说了一箩筐,也不买上级领导的帐,牛得很啊。我也不想错过这个公招机会。怎么办啊??????他根本不买新单位的帐,因为他们是平级。他说不签字就不签字。人事仲裁找一般的仲裁委员会都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