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联考选岗规则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各地区公安联考选岗规则有所不同,具体应以当地政府发布为准,如安徽省公安联考选岗规则主要如下: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参加公安院校全国统考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的时间为2021年1月9日、10日,具体安排为:1月9日上午 9:00-11:30 申论1月9日下午 14:00-16:00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1月1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化考试)笔试地点:1月9日在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1月10日在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和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笔试成绩公布后,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公安厅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8:2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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