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企改制为民营企业后职工身份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还是合同制员工,同样通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很多民营企业不能完全遵守劳动法规定,一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不按规定购买员工三险,三是不按规定配备齐全的劳动保护设施等,所以造成民营企业员工福利差、待遇低、加班严重等。改制后,如果愿意继续在原单位就业,享受优先待遇,没有补偿。如果不愿意继续在原单位,由原单位给于补偿,标准是按本人工龄,每年按1个月工资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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