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自制香肠遭10倍索赔案宣判,法院驳回买家诉求,你如何看待这一结果?

如题所述

我认为法院判决合理,散装食品本身就不需要标注标签,原告在收到香肠后,还没品尝就向摊主提出十倍赔偿,摆明了是“职业打假人”。幸好摊主没有妥协,与原告一同上法院对峙,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不仅让被告可以安心卖香肠,更是打消了所有小商贩的忧虑。对于四川特产香肠推广,也有一定帮助作用。

 

1、事情经过

被告是一名猪肉摊主,作为一个地道四川人,他经常会制作一些腊肠和香肠。除了日常售卖之外,他还开设了视频账号,一边教网友做香肠,一边推广自身产品。可他没想到,有一个网友在购买了香肠之后,直接以“香肠是三无产品”向他索赔。据说男子花了两千元购买,索要十倍赔偿两万元。被告没有选择和解,原告直接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求,让被告退还网友1000元。

 

2、为什么不需要赔偿

按照《食品安全法》,普通人买到三无产品,可以提出相关赔偿。不过在这起案件中,香肠属于散装食品,不需要在包装上有标注和标签,也就是说摊主售卖香肠合理合规。其实这种事情,在四川当地很常见,很多人都会购买。既然没有违反规定,自然不需要进行赔偿,驳回原告诉求理所应当。这个判决下来后,给了所有相关商贩一颗定心丸,他们可以大大方方售卖合格产品。

 

3、可能是职业打假人

在这起案件中,有两个环节值得怀疑,一是原告购买香肠前,两人曾进行沟通,他知道这是散装产品,还花钱去购买;二是原告在拿到香肠后,还没有打开肠,就直接要求赔偿。在普通人眼里,这种产品本身就无需标注,就算有问题也应该是退货退款。尽管男子名下只有两起纠纷,但是他行事风格,很像“职业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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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01
我觉得法官的判决是对的,因为卖家根本就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可是买家却一直在纠缠卖家,所以不能让买家得逞。
第2个回答  2022-01-01
主要就是因为他没有提供更多的证据,而且他这样的说法也不能够进行立案,所以才会被驳回诉求的。
第3个回答  2022-01-01
我认为这样的一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很多的情况和卖家有着一定的关系,所以应该进行合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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