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1-06
一、办理条件
1.出生并定居下来
申报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书面申请;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籍子女回国定居的,应出具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回国父母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被收养孤儿、弃婴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外人员申请来华定居。
华侨《华侨回国定居证》,台湾省居民《台胞定居证》,港澳居民《定居证》,原件及复印件《批准定居通知书》;外国人申请在中国居留的公安部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和书面申请;
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将干部和工人迁入他们的户口;
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动函原件及复印件;
人事调动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新鲜印章);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书面申请;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夫妻分居、过户或随迁的家庭及子女)。
4.退休人员迁入的安置户口。
安置老干部和民政部门的介绍信;
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或退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书面申请。
5.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移
毕业后需要到就业单位落户的,提交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书面申请;
毕业后,未分配单位需要回原籍定居的,应以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书面申请、户口迁移证明为准;
非宜宾籍毕业生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的,提交本人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明及其书面申请。
6.选调生(包括雇用公务员)搬进来了。
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人事调动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新鲜印章);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书面申请。
7.军事人员的复员和安置。
《转业军官通知书》,《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等。
055-79000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书面申请;
居民户口簿(仅限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安置地常住户口落户的);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夫妻);
父母关系证明。
8.家属户口迁移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军官证(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任职命令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随行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引进人才迁入户口。
本人身份证和书面申请;
市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其他技术等级的书面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雇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名“三避难”人员落户。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书面申请;
3.子女投靠父母和父母投靠子女(安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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