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是民间的常用语。谈恋爱期间,两个人的经济还没有合在一起,“借”当然要还的。还回去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收与不收,是当事人的事情。但借款人是要主动归还为妥。否则,今后有了为难之时,还能‘借’出来吗?一个人讲不讲信誉不但要表现在对外人,对还没有成家的恋人也要讲信誉。如果一方经常向另一方以‘借’的名义拿取对方钱款,次数多了,很快就会让人脑子里亮起警觉。
心里不要想着:“谁跟谁呀?快成两口子啦,借钱还不还没事的!”
“真小气,借几个钱还给他,他还真收下了!”
这样去做,这样去想,我觉得这都是不对的。人家的钱嘛,你有需要向人家求助,人家借给你了,为什么人家不能收回。借出去的是情意,可不要让人家冷落了好心肠。
我有位大师哥,他的家乡在我们附近农村。他六十年代谈恋爱期间,爱人是城市的户口。两个人谈得很好。忽一日,大师哥家里打来电话告诉他让他赶快筹钱,他爸爸胃穿孔,已经住院了,大夫说连住院费,需要三百块钱。七凑八凑,大师哥借到了两百块钱,大师哥爱人回家拿来了八十块钱交给了大师哥。解决了当时的救急。过了几个月他农村家里变卖农副产品、加上其他孩子们的支持,钱基本上外人的都还清了。只有大师哥爱人的八十块钱没有还。
就在这种情况下,大师哥的爸爸从农村赶来了,他胃穿孔治疗以后,身体恢复的挺好的。他拉着儿子,就要上未来的亲家去,执意要还人家当初借给的八十元钱。但大师哥觉得:
“不还就不还吧,谁跟谁呀?快成两口子啦,什么你的我的?”
他爸爸气的差点打他,老人家满脸通红的说:
“人家这是借给你的钱,你当时没有这个钱就治不了病!钱是人家的!不是你的!”
“当初咱们有难、胃穿孔,人家好心伸出手来救咱们,今天咱治好病了,应该是知恩图报哇!还想不还人家钱?这不是你对象自己的钱,是人家回家向家里借来的钱!即便是你对象自己的钱,你们现在没结婚,这钱是咱们家“借”人家的钱。有借就要有还,不还人家钱这不是咱们家的门风!人家对咱们有恩那!咱可不能忘了人家!跟我去还人家钱!”
老人家的举动,让自己的儿子无地自容。赶紧的陪爸爸去爱人家,买了二斤‘曹曹糕(蛋糕)’还给了人家八十块钱。
我讲述这个小故事,是想说明,“借就是借,不能由于是很亲近的人就不还!”一位纯朴的老农民都懂得,我们如今都是有文化的人,更应该晓得这个道理。
当时的一般演员每个月只有四十多块钱。八十块钱,相当于两个月的不吃不喝的纯工资。
人家的钱是人家的。借给咱们是人家的人情啊!人家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是一种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