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一户一宅

如题所述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居民每户只能合法拥有一处宅基地。但实际上在农村,由于各种原因,一户多宅的情况还是为数不少的。是可以的,但前提条件是一户多宅没有宅基地人为纠纷,所谓的人为纠纷指的是有人对这个宅基地的归属有异议,比如自己的兄弟、叔伯等。如果宅基地产生归属纠纷,可以找到有纠纷的人进行协商处理,然后将宅基地归属划分到其中一方的名下,再去进行宅基地确权。值得注意的是这宅基地不属于非法侵占农田,目前我国对于基本农田管理严格,如果房屋新建在基本农田上则会要求拆除,但如果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看地方村集体以及政府对于这处宅基地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