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法人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单位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的集合体。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有自己能独立支配的财产,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可以以自己能独立支配的财产负无限清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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