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21年1月,需要的。
所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人员,应在进京后尽快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对外省市通报的在京密接、次密接人员,一律实施“14+7”集中医学观察。
对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京或有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观察。对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京或有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对于所有实施集中观察、居家观察人员以及12月10日(含)以来与涉疫人员、地区有交集的在京人员,全部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集中观察、居家观察的期限自进京之日起算,未满的应补齐。
扩展资料:
北京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入境未满21天确需进京人员,应在抵京前72小时内通过“京心相助”小程序主动报告个人信息,抵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
2、如系阳性人员、物品或环境的同航班人员,申请并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补足7天居家观察。不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补足7天集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