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车超速20%以下的,处警告;超速20%低于50%的,罚款200元,扣3分;超速50%低于70%的,罚款1000元,扣6分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70%的,罚款2000元,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以下是新规:
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超速只要不超过20%,也不会受到扣分和罚款的处罚。
特殊路段限速,这种情况下,只要车速不超过80,即便是有限速标志,我们也不会受到处罚,但是前提是必须保证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稍微超速,在新法规里面是没有处罚的。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 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20%以下的。
新规从今年1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