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营业执照不年检会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不会吊销营业执照,但是会进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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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9
后果是企业营业执照会被吊销
  企业年检的目的如下:
  公司年检其主要目的是要审核这些已登记的公司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具有继续经营的能力。其中对注册资本的年检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内容,因为,有否足够的资本是考核企业是否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实质上,注册资本的工商年检是对公司注册资本的一种定期审核,这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司在验资通过后,再来抽逃资金,远比对公司时点资金的验资要可靠的多,这也是为什么要进行工商年检的目的之一。
  补充:
  关于停止年检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通知提出,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据悉,现行年度检验制度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来说负担[2]
不小,不仅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还可能由于年检错失市场机会。而年检改为年报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
第2个回答  2018-03-30

    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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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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