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哪些情形要从重处罚?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增加了两项从重处罚情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三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此外,还将“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放宽到“一年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扩展资料:

如果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行政拘留,不过,若是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不到18周岁,且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不过修订意见稿将此修改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执行行拘。这意味着未满16周岁不再是免行拘的条件了。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老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应当行拘的,也可以不予执行行拘。而修订意见稿增加规定“但是二年内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曾受过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除外”。

此外,修订意见稿还放宽了哺乳期妇女的不予行拘条件,将“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修改为“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

参考资料:凤凰网-利用网络违反治安管理的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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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9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扩展资料:

案例:

南京去年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76起 

2015年1月1日起,南京主城区及郊区部分街道、园区实行烟花爆竹全面禁放。又是一年春节将至,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自今年1月20日起至2月底,南京将开展全市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私贩、私运、私储和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从严处罚。

今年,这6种情形将从重处罚

1、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并给予行政处罚;

2、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律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一律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严处罚;

4、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5、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6、饭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劝阻义务发生消费者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的,一律由城管部门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参考资料:人民网-南京去年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76起 今年也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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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1-04

第3个回答  2018-05-10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增加了两项从重处罚情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三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此外,还将“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放宽到“一年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扩展资料:
如果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行政拘留,不过,若是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不到18周岁,且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不过修订意见稿将此修改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执行行拘。这意味着未满16周岁不再是免行拘的条件了。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老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应当行拘的,也可以不予执行行拘。而修订意见稿增加规定“但是二年内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曾受过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除外”。
此外,修订意见稿还放宽了哺乳期妇女的不予行拘条件,将“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修改为“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
参考资料:凤凰网-利用网络违反治安管理的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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