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克扣工资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公司 克扣工资 怎么办 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的理由就克扣员工 工资 的话,我们就可以采取下面提到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1、员工首先应该与所在公司协商处理。凡是公司克扣员工工资的,克扣员工工资的公司应有说明克扣员工工资的正当理由,并且克扣行为应该有之所依据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至于这份规章制度,应该是已经经过事前公开公示过的,不然的话,公司就会被判定为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员工工资,这就是一种无理的违法行为了。这种情况下,职工就可以要求所在公司支付员工应得的所有工资收入以及赔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如果是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劳动者自己可以到当地的 劳动监察 大队投诉,要求协助处理解决。这种方法有一个优点就是方式简单,但是也存在本身的缺点,即是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3、如果找到了当地的劳动监察局投诉无果、仍未解决的,接下来就可以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递交申请,请求劳动仲裁机构来出面处理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如果员工还没有和公司签订过 劳动合同 ,此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 签订劳动合同 的 双倍工资 。而如果是员工因为公司 拖欠工资 的情况提出了 解除劳动关系 ,虽然无法获取双倍工资的补偿,却也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本身 经济补偿金 的。找劳动局处理问题的优点是员工除了可以获得应有的工资外,还可以争取到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补偿金,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然而这个方法也同样存在自身的缺点,即所谓的“ 申请劳动仲裁 ”简单来说就是打劳动官司, 打官司 的话一般来说都会存在程序稍多的情况,并且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4、如果劳动仲裁生效,这个时候,公司还是依然拒绝执行并拒绝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便可以再一次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请求法院强制公司执行员工工资的全额支付。 这里我们拓展一个问题。如果不是在公司里工作,而是给个人工作,那么法律上这并不算作 劳动关系 。如果被个人老板克扣工资,这种情况,员工可以直接到去法院起诉这个个人老板,要求老板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客观: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也作出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1、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国家对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已相当明确,但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事情还是屡有发生。面对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劳动者该怎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也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即:劳动争议的申诉时限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所谓“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对于超过申诉时限的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不予受理,对由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情况可以除外,但是当事人必须能提供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证明。现实中就有许多人在发现被侵权时,往往由于出于单位压力或自身的顾虑等种种原因未有及时申诉,等到再想申诉时,却已超过申诉期限,形成有冤无处申结果。当公司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时候,法律规定需要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等行为都是违法的,因此,在当你、我、他发现本人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再造成有理无处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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