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现单位6年以来只签订了一个就业协议,现在单位按照市的统一部署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一旦我没签是否就意味双方劳动关系的终结进而我可以自由择业?我有意到深圳先作代课老师再图转正,却不知该如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来保留干部身份(听说深圳转正时的必备条件)?还有我是否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还是因没签合同而构成自动离职,怎样做对我才更有利?另:假如现单位不理会我的辞职报告但卡住我的人事档案我该怎么办?
那我若提出书面辞呈是否就意味干部身份的终结,将来没办法正式在深圳入编?另外,经常看见有人离开这个单位后,单位会在市级日报上发表该职工旷工并限其15天内回校的声明,这代表什么?那些被单位限期回来却没有回的同事,是否已经不具备在深圳转为正式教师的条件?
因这方面知识的匮乏,现在有许多的疑问跪求达人一一解答,最好根据我所说明的情况给我列出办事程序,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