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挥霍性消费行为具有明显的危害性。这些危害性突出地表现为:
1.助长好逸恶劳的习惯
充足的金钱会使青少年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青少年有了钱,就会以为什么都可以用钱买,凡是需要自己劳动的,都可以雇请别人代劳,甚至学校的作业也花钱请人代做,考试请人代替.....这样,就养成了青少年好逸恶劳、骄横跋扈的坏习惯。
同时,许多青少年的挥霍性消费行为冲击了整个家庭的正常消费,造成了“一人高消费,全家低消费”的不正常现象。更有甚者,一些青少年为了进行挥霍性消费,强行向父母要钱,不负责任地花掉了家中的储蓄,给以后的家庭生活带来困难。
2.引起“玩物丧志”现象
充足的金钱,使青少年沉溺于各种吃喝玩乐中,不愿付出劳动进行学习,不想钻研课程教材,在长知识、长身体的黄金年代中,过着“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享乐生活,空耗宝贵年华,虚度大好时光。实践证明,这些在“蜜罐子”里泡大的青少年,不仅知识贫乏,缺乏创造性,也缺乏起码的意志力,心理素质不高,经不起挫折和困难,这样的人根本无法承担家庭和国家的重任。
3.引起违法犯罪行为
大量的金钱和挥霍性消费行为不但使青少年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也使他们形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恶习,仅仅知道向别人索取,而自己并没有掌握必要的谋生手段和技能。因此,当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不再继续给他们提供金钱,而他们自己又挣不来金钱、以致金钱不够用时,就很有可能使用非法手段获取金钱来维持好逸恶劳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