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全款买房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力吗

男方全款买房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力吗

男方全款买房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力。婚前的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因为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就是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房屋管理部门发放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明房屋物权的归属,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只是加名字,不写比例的话,虽然房子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离婚分割的时候,并不能因为房本上有名字就直接达到占50%的效果,所以建议在加名字的同时,加上比例,比例由你们自己协商。
那在加名字不写比例的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房子怎么分呢?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双方的出资贡献,这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房,那女方的出资贡献就是0,除此之外考虑的就是两人结婚年头的长短,有无孩子,过错等各种因素,如果结婚年头长,孩子都成年了,又没过错,那肯定比结婚年头短,没孩子,有过错分得多,但这是一个动态的比例,在0%~50%之间。相比直接在房本上写其他比例,(五五除外),那动态的优点就是有可能达到五五。而固定比例的优点就是固定了,就不会变,这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共同共有就变按份共有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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