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对方开票了,但是没收到款

如题所述

企业开了票,却总是收不回款,那么可能使企业面临以下的问题:
      销售额越大,能用的钱却越少;
      看似资产很大,能用的钱却很少;
      账款催收无门,资金缺口难以弥补然而,资金还只是表面的现象,久而久之,这个问题还可能会升级成坏账,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

开票一个动作,涉及三个问题
      1. 税务上的问题:
      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间: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的当天。
      如果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如果是先开了票,那么就要交增值税了。一般是次月的申报结束后扣款,但是在这之前能把款收回来么?
      2. 会计上的问题:
      开了票不代表会计上就确认收入了,能不能确认,要根据新收入准则,看看商品的控制权是否转移。很多时候,会计和税法上的确认,是不一致的。先开票但却没有确认收入,后期一旦发生问题,会增加税务上的问题,也会引起核算上的麻烦。
      3. 资金上的问题:
      对方什么时候付钱,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没有提前约定,那么对方自然有可能拖欠资金。
      那么这个时候对企业的影响就是,自己垫了增值税,又给下游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的资金。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
      可能有人要说,收不回款,不就是财务销售不给力么;
      小企业,人手不够,没有精力去管理;
      如果加大力度,肯定能收回来。
      其实,这种看法是片面的。收不回款,不仅仅是催款的问题,催款也不仅仅是财务或销售的问题,企业要回顾自己的整个销售过程,找到所有的薄弱环节,这些都对后期的收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1. 客户的授信有没有做。
      即使小企业没有财力去购买信用报告,没有办法进行详细的客户调查,也没有能力进行客户信用额度的计算,但是最基本的给每个客户多少账期还是需要制定的。当然,也不要想着各个客户都能够预付。像之前格力能够做到零应收,为什么,因为有实力,可以要求客户都预付。但一般的企业,还是要从实际出发,来决定客户的账期。这个在确定的时候,一是根据客户的规模、资质、往期情况,二是参考同行业,三是考虑企业本身在供应链中的位置与实力。

      2. 合同有没有约定好。
      合同要约定的内容,包括谁来付钱、什么时候付钱,以什么方式付钱、付多少钱等等。所有内容,都是后期催款以及万不得已时候述诸法律的依据。
      谁来付,可以不可以请别人代付要说清楚;
      什么时候付,要参考之前给该企业定的账期和开票的时间;
      以什么方式付,要说清楚,电汇还是票据,不接受票据的可以提前约定;
      付多少钱,也要说好,如果要给点折扣鼓励客户提前付款的,那么也提前做约定。
      3. 收款前的环节有没有落实。
      在催收之前,先要保证应收账款从开票,到系统内部的流程都已经顺利的进行。

      这包括几个点:
      发票是不是按时开出寄出,并且寄到了客户那里,等过了几个月再追溯这个事情就会变得非常棘手;
      系统中的应收账款记录是否准确。一般这个都是系统自动生成,如果没有生成,或者生成出了问题,那要及时发现;
      对于马上到期、超期、严重超期的应收账款,要有专项统计和预警提示,以便确定收款的轻重缓急。
      中国国家税收环境极其复杂,不管是老板还是个人,虽然不是财务,但一定要有财税意识。
      合理的个人避税或企业避税与违法的偷税逃税其实只有一线之隔,个人或企业一个微小的操作失误很可能就会被税局判定为违法。
      想要合理个人或企业避税,其实税局也懂“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只要在个人、企业避税操作时注意不要跨过违法的红线,认真读懂利用好国家政策,合理合法的个人或企业避税是完全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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