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业收入确认问题

我所在的项目部是挂着大公司的执照包的活,给大公司交管理费,不涉及到查账,交税问题。 正常来说建造合同收入要按企业会计准则确认。。。但是像我们这种山寨的工地没有什么完工进度确认和预计总成本之类的数据。
请问。年末时,我该怎么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我们是给一个学校干活。 挂着是总公司的牌子。。这不叫“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吧?

很简单。两种方法。

第一种,收到钱就做收入,没有收的钱就不做收入。

第二种,开发票就做收入,不开发票就不做收入。

做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

发生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

只有适合自己的会计处理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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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08修订版)第12条的规定: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第25条的规定: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第11条的规定: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因此,根据您的表述,贵公司作为承包人是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而贵公司不是纳税人。
问题补充回答:
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发生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机械作业、应付职工薪酬等等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
第2个回答  2009-04-03
没有完工进度,可以按你的实际收款额或可以确认的应收款额来确定!
第3个回答  2009-04-03
不管包工包料还是只包工而不包料都要按包工包料计算营业税
收入确定同意3楼
第4个回答  2009-04-03
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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