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残疾军人得了脑瘤可以报销嘛?

如题所述

一:可以报销比例很大。旅途参照本地级市医疗保险制度。
二:1、门诊

根据规定,门诊报销是分为:

(1)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为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为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为1元;

(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大病

大病的报销比例是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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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3
如果在当兵的时候受伤,致残,这个是百分百报销,如果退役后,报一部分

残疾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可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各项优待。2004年至2005年换发新证的同时,残疾军人的伤残等级由原来的四等六级改为十级。
2007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4号公布《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1997年民政部颁布的《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一)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3]
(2020年8月1日)新版证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印制,使用更为环保的纸张制作,采用荧光纤维、固定水印、开窗式安全线等多种防伪技术,植入高频芯片写入残疾人员基本信息,整体提高了证件质量,能够更好保障相关对象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2]
共2张
2020年8月1日新版
持证享受优待
《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是相关残疾人员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
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可享受的优待主要有: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
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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