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老赖无财产可执行的新规是什么,有没有实施?

如题所述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意思就是对老赖们的新规,增加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删除失信名单的规定。在这项《修改决定》中,明确的指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都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没有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整理一下上面决定说过的意思就是,如果被执行人没有钱,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也没有被执行人的钱财信息,那么法院就会删除老赖的信息。这据说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毕竟是完善了救济途径和失信名单退出的规定。简单来说,被执行人确没有财产执行,法院应该删除失信信息。


但是这个规定出来的时间并不长,而且在短期内还没有出现过这种事情执行程序的情况。但是这次的执行程序只是法律意义上的“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不是说,被执行人事实上绝对无财产可供执行。

很多人同意这个观点是因为,在删除失信信息之前做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个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利益的平衡,是为了确保失信名单制度效果的有效发挥作用。


但是,这次决定意思是,执行程序终结之后,被执行人虽然免受失信惩戒但是限制消费还是必须要有的,不能坐高铁和飞机,不能住星级以上的宾馆,不能出入夜总会高尔夫场地消费。希望法律在完善的同时,也多考虑一下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不知道大家对这种修改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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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4
《关于修改<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增加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删除失信名单的规定。《修改决定》明确指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法院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已经实施。
第2个回答  2020-08-14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披露受执行不诚实人名单的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对老挝的新规定,并补充说,该案件将在终止该执行程序。规定。在该“修订决定”中,明确指出,在执行程序终止后,通过在线执行检查和控制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两次检查,没有发现可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和其他人,如果该人未能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不可信信息。
第3个回答  2020-09-11
老赖无财产可执行,且申请执行人或他人没有提供线索,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其失信信息。实施了一段时间,但在实践中存在漏洞,所以已经停止实施了。
第4个回答  2020-09-13
2020年老赖无财产可执行的新规是<<关于修改<关于披露受执行不诚实人名单的规定>的决定>>。新规规定,如果老赖无财产,那么我们有权取消他们的工作执行,并且可以收回投资和权利。现在已经开始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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