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被岳父拿去注册了公司,岳父60万,我和两个连襟及舅官各10万(实际未出资未签字未参与管理),据说这100万的注册资金都是虚假出资,现在有起诉(2008年8月判决书)强制执行要求我在10万范围承担责任,且冻结划转了我和舅官银行账户中的钱,是否有理由?听说今年1月公司章程将我和两个连襟及舅官的挂名股东下了,换成了我岳母,以后的诉讼及判决执行与我还有关联吗? 急急急急急急!!! 谢谢!冻结划转银行存款是于今年5月4日法院执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