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公司辞退员工

我07年9月进入公司上班。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09年3月末被公司辞退。现在我该怎样用合法权益来维护我呢?希望业内人士多多指点!谢谢!
对于我的辞退公司并未给出明确的原因。并且我没有在工作中出现过什么失误,公司也未给过任何过失警告。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13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09-05-05
08年起不签合同第二月起要给员工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未提前30天通知的话还有一个月代通知金工资补偿。

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祝你顺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5-05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你要有证据,在此公司,任职过,谁主张谁举证.
第4个回答  2020-03-16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