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报名,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到到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市行政服务中心车驾管分中心)或集美、海沧、同安、翔安交警大队申请。
二、受理
收件窗口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告知应补齐的材料或不能受理的原因。
三、审核
审核通过后出具《受理凭证》。
四、考试
缴纳相应科目的考试费后预约考试,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
五、发证
全部考试合格后,申请人到发证窗口取证。
扩展资料
驾驶证增驾注意事项:
1、年龄符合要求。
2、已经持有驾驶资格证年限符合。
3、该驾驶者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且在交通事故中不是主要负责方。这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该驾驶者在驾驶的时候能够严谨。
4、没有酒后驾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