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国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想将土地转让到子公司中,是否可以直接转入还是需要到产权交易中心招牌挂

政府挂牌出让某块土地,我以公司(全国有)摘牌取得这块地,土地证已经办下来了。现因欲独立操作该项目,成立项目子公司。母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将这块出让地转入项目子公司,如能是在国土局办理办理哪些手续?还是说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也必须通过产权交易中心重新招牌挂,才能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你好,我是四大产权交易所的经纪会员,您问题中所述土地是可以不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这个平台来转让的。因为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要求的是股权类必须进场交易,而实物资产则相对灵活的多。
考虑到国有资产避免流失的情况,则需要您先出具土地处置方案,(方案可以无偿或有偿划转给下属全资子公司,或者通过场外其他方便的公开平台来处置),上报给有权限批复部门,行为批复后,可以进行评估以及评估备案,然后可以根据批复结果来进行处置。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百度留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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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5
不用招牌挂,但要注意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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