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离职扣20%工资违返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员工若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试用期离职的,用人单位扣工资是违法的,若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提出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离职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所有工资。
法律分析
如果在劳动者没犯错,没有明显扣罚工资理由的前提下,公司这样扣钱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以下途径可以要求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是以克扣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个人原因有两个方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后可以快捷简单的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坚持离职的,可以提前三十日发送书面离职报告,办理工作交接,三十日后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哪种离职方式,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解决,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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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8
员工试用期离职扣20%工资,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2个回答  2011-0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有着明文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工资 也是应该按照试用期工资全额发放的 除非你在试用期内有重大过错对企业构成直接经济损失才可以扣除你相应工资!
所以你所在的用人单位 在员工试用期离职扣20%工资是属于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你可以去单位试在地的劳动局向劳动检察大队举报,如果单位不执行劳动检察大队的调解,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不执行劳动仲裁的命令或者故意拖延,你可以拿着劳动仲裁令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3个回答  2011-03-16
您好 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在试用期 员工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 就可以正常离职 而且对于工资 也是应该按照试用期工资全额发放的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第4个回答  2011-03-16
当然违法的,没有权利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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