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拆迁怎么换算面积

如题所述

积以权证记载的为准。
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被拆迁房屋是公房:
若承租的是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若承租的是公有居住房屋,则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表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类型
公寓
独立住宅
新里住宅
新工房(有电梯、成套)
新工房(无电梯、成套)
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
“两万户”
新工房
旧里住宅
简屋
换算系数
2.06
1.83
1.82
2.00
1.98
1.94
1.65
1.54
1.25
在此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1.7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形的阁楼,不计算建筑面积。
上海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标准一览
基本公式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一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二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三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四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2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有关计算公式
私有住房
未出租和按市场方式出租
所有人(适用公式一)
老出租私房,并且承租人按政府规定规定租金承租的(包括“落政”代为经租房屋)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公用住房
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
所有人(适用公式一)
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并且承租人按政府规定租金承租的
所有人(适用公式四)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宗教团体住房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代管房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在以上公式中,“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的评估单价,评估单价不足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房交易的平均单价);“价格补贴”,按照同区域已购公房交易平均单价的一定比例(不低于20%)确定。
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a×x;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2a-b)×x。
a为最低补偿单价,b为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x为补贴系数。
房屋朝向修正系数表
主卧朝向

西

一间朝南
两间朝南
三间朝南
修正系数
-8%
-3%
-2%
0%
1%
2%
房屋层次修正系数表







高层
1
0%
0%
0%
0%
0%
0%
0%
0%
2
4%
4%
2%
2%
2%
2%
-2%
3
2%
6%
5%
5%
6%
-1%
4
-4%
4%
4%
5%
0%
5
-8%
2%
3%
0%
6
-8%
1%
1%
7
-10%
1%
8-11
2%
12-(顶层-1)
4%
顶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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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0
按房屋使用面积算!带院的,院子另算追问

带院的怎么算?? 我的房本是写的全体面积(包括院),可是房子就四间。这个拆迁问题是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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