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是70年代末去的黑龙江省,83年落的户,到现在我们一家5口人没有一分地,更别提什么政府的补助了

在我们那里这种情况挺多的,不知道国家对这种情况的有什么解决的方案,难道就一直这样下去?需要说的就是为什么83年才落户,是因为当时很多大队根本不接受外来人落户,

83年到现在共28年,各地对土地的再分配政策不一,有的是20年不变,有的是30年不变,有的可能时间更长。具体情况就是不管是娶媳妇或嫁女儿,在土地大变动之前,人户口变动,土地不动。也就是出嫁后到婆家,若不赶上土地再分配,她在婆家分不到土地;人员死亡也是这个道理。我岳母家就是30年不动,她家人员变动后土地也没收回,现在她一个人有4个人的土地,什么摊派的任务都按土地数量上交,必须等再分配地时才会收回。你要了解一下你们当地的政策,是多少年不变,若83年至今未调整过土地,那无话可说,执行政策嘛,若期间有再分配土地而没有考虑你们,那就要到当地的乡政府或其土管所向其反映实际情况或进行咨询。(土地的分配就是承包,只有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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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4
找当地媒体帮忙搞清楚政策如何规定的。追问

我觉得找媒体没戏啊,只能是国家对这样的情况得到重视,希望有专门的对策,现在的情况是有很多家庭的农村用地很多,但是有的又一点都没有,或者很少,土地分配情况特别不均衡,很多方面都不合理,土话说真是撑的撑死,饿的饿死,只有相关部门对这种情况重视,并且按着实际情况再需分配,现在国家对农村的生活各个方面都很重视,希望早日了解到这些问题,并实实在在的从根上解决,做到真正惠民于每家每个人!

追答

是要反映出来才能重视或调整政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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