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KFC签了三年合同,但是只做了十几天,发现实在不适合,如果我想这样走,要怎么办,会负法律责任吗?

本人是学生 还在实习。
万一经理死缠着不放怎么办? 分虽然很少,但是知道的说下哈,谢谢了。而且那边吃饭时间不稳定,上班时间也不稳定,我晕死了。进去的时候经理跟我说还时间稳定,什么什么说的很好

1、签了三年合同,但是只做了十几天,发现实在不适合,可以依法提出辞职的,依法辞职,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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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4
在校学生是不能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因此你们的合同无效,或者只能算是一个意向协议,并不是正式劳动合同.
其次,即使是劳动合同,你只需要提前1个月告知对方辞职即可.无法律责任.追问

我不是在校的,就是学校最后半年,要求学生们自己出来找工作,实习的。着算什么情况》?谢谢啊。职高的。已成年了的。

追答

只要你还是学生,还有学籍,就不能签,与你人在哪无关.

第2个回答  2011-03-1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1-03-14
你可以辞职的,而且可以即日离职。不需要负上任何法律后果。相信我,我在百胜集团工作了很多年。
第4个回答  2011-03-14
我补充一点,虽然可以提前通知来解除合同,但你要看一下你们的合同,有没有什么提前解除的责任条款,如果有的话,是要承担的,
实在不想做的话,可以和经理协商一下,
此外,在校学生不能签劳动合同吗,这一点我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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