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怎么算

如题所述

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不另行计算。

法定节假日计算在产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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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3

一、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的计算:休假一般是连续计算的,包括法定假日。

二、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三、相关法律:

1、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①、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3、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①、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③、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产假分类

一、必须享受的假

1、产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6、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7、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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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4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遇上法定假日的,不另行补假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3-31

法定节假日也算在内。

一般来说,节假日和法定节日也计算在产假时间内,也就是说,产假遇到节假日和法定假日,按照自然天数计算。例如上海,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婚假、产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但晚婚假、晚育假与法定节假日“撞车”则将顺延。

女职工产假时间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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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06-17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遇上法定假日的,不另行补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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