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封建教育和现实教育的看法 作文 要快!!!!

如题所述

著名的“钱学森之问”已有很多讨论,然而,钱老还有一段较少被引用的话:“中国还没有大学能够按照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都是人云亦云,一般化的,没有自己独特创新的东西,受封建思想影响,一直是这个样子。”钱老所提到的“受封建思想影响”值得注意。

实际上,我国的现代大学,并非在本土文化、思想、制度的土壤里自发生长,而是从国外移植来的。在国内大学开办之初,主持创办教育的人大都是从国外学成回国的(如张百熙、吴汝伦等),他们既有中华传统文化的功底,也有在国外学习的背景,很好地把国外大学的制度和国内的文化传统结合了起来。当时许多大学,基本上都是依据《大学令》(1912年颁布)设计的制度框架,按照世界大学通行的原则建校和运行的。在学校的基本制度方面,虽有“中体西用”的局限(如校长需要由政府任命),但在大学的微观制度和文化方面,则基本上保持了与世界大学通例比较一致的“学术共同体”特征,各校内部管理实行的都是国际通行的“教授治校”制度。尤其在蔡元培先生主持的北京大学,梅贻琦先生主持的清华大学和西南联大等高校,其校内的最高决策机构,都是体现大学活动特点的教授会和评议会,其精神主旨是民主、科学、自由、理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的大学中,人们对封建思想是有充分警惕的,一些享誉学界的风云人物,都以反对封建思想而闻名,其中以陈独秀、胡适的影响最大。早期有些大学,在创办10年或20年之后就成为享誉国际的著名学府,其学生可以与欧美许多国家的大学进行交换。所以说,我国现代高等教育虽起步较晚,但起点并不低。

然而,建国后不久“以俄为师”,国家不仅完全接管和取缔了所有的教会学校和私立学校,而且通过“院系调整”、“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等,对大学进行组织和思想方面的整顿。经过这样的调整和改造,全国的高等教育不仅从通识教育向专业化教育的模式转换,终止了长期在大学中起主导作用的自由主义传统,而且将校改造成为清一色的公办高校,使曾经在中国高教史上有过辉煌影响的私立大学和教会学校在国内彻底绝迹,也使教育的多样化状态彻底消失。不久后,苏联的专家治校体制也被摒弃,这个制度一直延续至今。

在此需要辨析的是,我国在解放前移植的外国大学制度并非简单的资本主义教育制度,而是一种普适性的教育制度。遗憾的是,当时的人们尚缺乏这样的认识,也缺乏对中外教育制度进行冷静比较、以民主和科学的方法决定教育性质和方向的耐心和胸怀。在教育这个关乎国家文化和精神建设的重大问题上,国家相关机构并没有组织包括教育界人士在内的、社会各方面人士广泛参与的大讨论,而几乎是遵循政治的需要来确定教育方针。一个可与之比较的事件是,在美国建国初期,包括总统华盛顿在内的五位议员向国会提出了一个建立美国国家级大学的提案,但国会没有通过,原因是建立具有垄断地位的国家级大学,会破坏大学的自由竞争环境。这个决议可以说保护了美国大学的自由竞争文化和环境,使它能始终保持活力,享誉世界。

事实上,由革命领袖确定教育方针的做法如同打地基,如果打下的是礼堂的地基,那就只能修建礼堂,而不能修建住宅楼;同时它也进入了一个固定的逻辑:教育方针由革命领袖确定,其性质和宗旨必然政治化。政治化的教育方针难以办成真正的教育,而没有真正的教育,怎么可能产生创新型人才呢?试看“十七年”时期的大学,作为大学教师的知识分子心情何曾安宁过: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不断地在各种运动中“洗澡”(学习工农兵,接受再教育,进行思想改造),恐惧、担心、戒备,整人和被整,揭发与被揭发;为了逃避打击和灾难,多少人长期小心翼翼、谨小慎微,夹着尾巴做人。在这样的气氛和环境中,人们哪有心思做学问,更别说思考更高层次的创新性问题了。

回顾前30年时期的大学教育形态,一是基本上没有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才这个说法和意识。当时知识分子前面常常被加上“资产阶级”的定语,学术权威前面则要被加上“反动”二字,而且随时可能被安上什么罪名遭受批评、批判、下放甚至劳改惩罚。当时许多知识分子的人格、尊严、权利、工作是没有保证的,因而他们时常处于恐慌和忧虑之中。二是当时社会上最受重视(吃香)的是从战争年代过来的革命干部和工农干部,有些人在对大学的接管中担任了各级学校的领导职务,并且引发了反右运动中的一些问题,比如党政不分、外行领导内行、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权利不平衡等。而经过各种运动的“洗礼”,可以说已经没人敢对教育理论的是非提出任何异议和质疑了,有些人甚至失去了基本的是非评判能力,以为知识分子真的负有原罪,失去精神的根基。三是在教育为政治服务(未必以1957年提出时为限,其思想在较早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时期”已经显现)的思想指导下建立的教育体制,是自上而下、以行政命令为基本方式的行政化体制。这种“一切行动听指挥”的“遵命办学”体制,在将教育管起来的同时,也将教师和学生管起来了,使他们没有了追求教学和学习自由的条件,没有了大学教育中必须的质疑和批判精神。

恢复高考制度及改革开放政策,使大学重新充满了活力和希望,上世纪80年代初期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曾经使人们欢欣鼓舞。其时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以及进行的一些实质性教育体制改革举措,使原来处于地下或边缘状态的教育本性开始复活,并且成就了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段黄金时代。然而,由于没有对“文革”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彻底的反思,致使其时进行的一些改革,在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的情况下,便突然停了下来,使教育思想退回到以前的状态。

上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市场经济潮流,使高校的经济利益追求合法化,教师“下海”、学校“创收”成为一时的潮流。而高校在招生、收费方面的“双轨制”,使大学中的教育活动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大学开始逐步市场化。而其后的高校扩招和上学收费,使高校可支配的资金数量巨大,也相应地加快、加深了高校堕落的速度和程度,使大学明显地市场化、功利化、庸俗化。这种现象的更深层次发展,是大学中的权力腐败、学术腐败事件层出不穷。而随着腐败程度的不断加深,人们对大学的负面评论也在升级,由过去的市场化、功利化、庸俗化,上升为官僚化、衙门化、权贵化,以至于有学生在网上贴出“母校,我看不起你”的文章。教育从为政治服务变成了既为政治服务又为经济服务。令人深思的是,高校的腐败与品格堕落,却是在高校高调声称要“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口号声中发生的;而一些大学校长则一边高喊要培养创新型人才,一边却在竭力捍卫行政化体制。难道他们真的不明白,在行政化、功利化的体制中,是根本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创新型人才的。

在我国现代大学的历史上,实质性的变革有两次:一次是清朝末年的“废科举、兴学校”,一次是解放后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建立。第一次变革完成了由封建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变,经历了60多年,实现了我国教育的现代化转型。第二次变革也经历了大约60年时间,但其结论还很难确定。因为在这期间教育的形态和条件虽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教育的实质性进步却不明显。比如:作为封建思想的“升官发财”、“望子成龙”等观念,不但没有退出教育领域,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几乎成为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精神底色。而在教育现实运行的体制中,还存在着许多被邓小平称之为封建的东西,比如:家长制、一言堂、官僚主义、权力过于集中等。这些现象及其背后依据的思想和逻辑,与当今国际上一些现代理念和方法,如充分体现公民权利、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办事制度相比,很难说是先进的。而正是这些思想和制度,影响了教育价值和意义的实现与发挥。

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是:影响教育发展的封建思想消除了没有,或者说我们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没有?社会应该为此做哪些努力?而谁,才能在行动上解答“钱学森之问”呢?

封建主义、封建社会有无普遍性的争论,在国际史坛上一直持续不断,近年来在国内亦有所反映。本文拟从为什么中国和西欧都有封建社会,如何才能合理地比较中国和西欧封建社会的情况,如何理解封建社会的发展问题等方面,论述中西学者关于封建社会理论的异同。



封建在中国并不陌生,它指的是西周时期(前1066—前771年)周天子对同姓诸侯和异姓诸侯的分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这种分封大约是把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都分赐给受封者,即所谓授民授疆土。诸侯还可以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下一级的卿大夫,于是以土地为枢纽,形成统治者之间的多层等级连锁。他们彼此之间互有权利义务,主要是受地者要向赐地者纳贡服役(包括兵役)[1]。无论对于西周封建以何种解释,但它是中国本身所固有的一种政治制度则是没有疑问的。这种制度到了春秋战国之时(前722—221年)逐渐变化,难以维持。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废封建而置郡县,一般以为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封建制度遂告结束。

秦废封建之后,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仍不断有分封诸侯王之事,不过这种封建,诚如后来王通所言,“至景帝令诸侯王不得治民补吏,而汉置内史以治其地,则封建之地,悉为郡县矣”[2]。但关于封建郡县孰优孰劣,哪个更能使统治长治久安的争论,在中国历史上却是一直不断。争论的各方,都是把封建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看待的,并未涉及封建制下的社会、经济内容。著名的柳宗元的《封建论》,也只是指出古代封建制度的出现,是和氏族、部落势力的存在相关的,不一定完全是人为的结果。

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开始接受西方文化,了解到有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严复(1853—1921)译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把feudalism译为拂特之制,是为音译。后来他翻译爱德华•詹克斯的《政治制度史》,就把feudalism译为封建之制。严复在这里是经过研究的,因为这里说的是社会发展阶段,他以为由唐虞以迄于周,中间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很显然,严复认为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和西方的feudalism是十分相似的,是可以类比的,所以他才把feudalism译为封建[3]。

从严复起,中国的许多知识分子,已不再把封建单纯理解为一种政治制度,而是兼及其社会、经济内容。20年代末,陶希圣著《中国封建社会史》,主张周代的中国即是封建社会,春秋之际,封建制度开始分解,但封建的自然经济则一直延长到1500年[4]。陶希圣对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土地制度、庄园制度、农民状况、分封制度等都作过分析。不久,瞿同祖又写成《中国封建社会》。瞿氏是以西方封建社会的理论来比照分析中国的封建社会的,他以为封建社会之综合的要点是土地所有权的有无和主人与农民的关系。“封建社会只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而已”[5]。这时正值中国社会性质大论战的时期,虽然对中国社会性质的看法各有不同,但已有不少人把封建作为一个社会来认识,而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政治制度了。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史学界确立了中国社会发展阶段中有封建社会的认识,对于封建社会的内容,则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予以详细的研究和阐述[6]。

如果说封建是中国所固有的,可是它在西欧却是后起的。中世纪的西欧人并不知道有我们今天所说的封建制度,更没有说过什么封建政府、封建社会之类的言词。现在西方史学家所说的feudalism的内容,中世纪时在西欧只是零碎地存在着,各地多有不同,记载它的习惯法更因时因地而异[7]。16世纪法国法学家开始研究封建,所依据的主要是一种封土之律(Libri Feudorum),该律乃12世纪编定的隆巴第地方(意大利北部)的习惯法,记载着关于封臣以服军役为条件领有封土及其相关权利义务等[8]。17世纪英国法学家斯佩尔曼也依据隆巴法,研究过英国的封建制度,所以才有是斯佩尔曼等人发现了封建主义的提法[9]。当时这些学者认为封建只是一种法律制度,因为封建法中的财产权利和罗马法的规定十分不同,于是产生了封建制度是源于罗马抑源于日耳曼的争论。

18世纪的西方学者仍视封建为一种法律制度,如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在“封建法律”的题目下,分析了西欧的封建制度,涉及封君封臣关系、采邑制度、农奴制度等[10]。亚当•斯密则认为封建法律是领主统治权、裁判权,其推行原是为了加强王权,但结果王权并未加强,领主权力依然过大,形成了封建等级制[11]。这时正是西欧启蒙思想发扬、批判旧制度的时代,封建渐被等同于贵族统治,是剥削、压迫的根源,表现为各种领主特权、农奴制残余、分裂混乱等,所以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才有了废除封建制度的决定。

19世纪西方的学术发达,对封建的各个方面,如封君封臣关系、封土制度、庄园农奴、马克公社,封建城市等,从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角度进行研究,做出了许多概括,取得了不少成绩。这时出现了feudalism一词,用以指称封建制度。但史学家对封建主义与封建制度,仍多从政治、法律方面认识,讨论。到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提出了生产方式、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概念,用以划分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由此产生了封建生产方式、封建所有制等。这些理论也不断得到学术界的承认,有所发展。20世纪30年代末,马克•布洛赫写《封建社会》一书,对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分析。他虽然主要仍从政治制度方面、封君封臣关系等方面分析西欧封建,但他视野广阔,也分析了社会经济、庄园农奴等内容,无疑受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影响。布洛克可说是西欧封建学说的集大成者,他的著作奠定了后人了解西欧封建社会的基础。后来苏联史学家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西欧封建主义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建立封建社会形态学说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综上所述,无论中国和西欧,对自己的封建的理解,都有一个把它先当作法律、政治制度,后当作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过程。不过关于这个问题的认识直到现在也并不统一。西方的大多数史学家仍然把封建当做中世纪西欧的一种特殊的政治法律制度,强调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1)封建主义之间形成了特有的封君封臣关系;(2)形成了与封君封臣关系相适应的封土制度;(3)国家权力衰落,各封君在其领地内取得了独立的行政司法权力。正是由于强调了这一特殊性,封建主义的普遍性在一些人那里就成了问题。他们以为封建是西欧的特有产物,世界其他国家是没有封建制度的,从而否定了封建主义的普遍性。

中国的封建虽然是固有的,但对它的深入研究无疑是在当时先进的西方史学思想影响下进行的,所以中国学者大都认为中国存在有类似西欧那样的封建制度、封建时代。齐思和先生写《周代锡命礼考》、《封建制度与儒家思想》,对中西封建的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进行了对比研究,指出二者相去不远。“盖人类文化之发展,虽迟速不同,质文各异,然所循之途径,则大致相同”,他还引庄子的话说,“庄生有言,‘自其异者观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吾人亦惟有自其同者视之而已矣”[12]。解放以后的新中国的史学家,则较一致地主张历史发展中有一个独立的封建社会形态,有一个封建时代。这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各国历史上都是共同的,只是封建社会存在的时间在各国有所不同而已。台湾学者杜正胜却认为,周人封建的本质,乃是继攻伐征服之后的武装殖民,所以唯物史观的封建制与传统的封建不相干[13]。

西方学者对中国封建的认识,各有不同。一派是认为中国无封建的,这就是东方专制主义的说法,不过现在它已经不大风行了。另一派是主张中国历史上有封建的。虽然他们对封建的认识多为政治和法律上的封建主义,但仍在中西之间找出许多共同点。美国汉学家卜德以为封建主义适应于前近代中国主要是指经济而言,不过政治上的封建主义中国也有,就是周代(作者定为1122—256B.C.,包括春秋战国时代),而魏晋南北朝时期(作者定为221—589年)则被认为是准封建时期[14]。顾立雅也认为,古代中国有许多和中古欧洲相似之处,值得比较研究,布洛克关于封建主义之定义,几乎用不着改动即可应用于中国的周代[15]。

也有学者反对封建制度的普遍性。安德森就是其中的一人。他认为把封建的特征只概括为大地产和小农的结合而忽略其上层建筑如主权分割、封土制、封臣制等是不行的。因为前资本主义形态都通过超经济强制而运行这些政治,法律的上层建筑已成为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本质结构,它们已直接结合在剥削剩余价值的链锁之中,因此不可能不通过其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来确定这种生产方式的性质[16]。安德森过分强调超经济强制在封建社会中的重要性,认为封建剥削、封建生产只有通过政治暴力才能进行,实际上就是否认封建社会是一种经济形态,是违反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其实超经济强制之所以存在于封建社会,是小生产者生产不发达,经济不独立所致,随着小生产者独立性的加强,封建社会中的超经济强制乃逐渐减弱,它不是封建生产的本质因素,不能对它有不适当的估价[17]。

总之,如果认为封建是一种社会形态,是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是农民和地主对立的社会,那么它的普遍性就是没有疑问的,中国和西欧都存在过封建社会,有过封建时代。即使从政治、法律制度方面理解封建主义的西方学者,也有不少认为中国历史上依然存在过封建时代,有过封建社会,不过他们大都把这个时期定为周代至春秋战国时期,把它看的较短而已。只有极少数人才强调西欧封建的独特性,认为世界上其他地方没有封建制度的存在。



把中国和西方的封建社会拿来进行比较研究,无论中外的历史学家,都有许多人进行过,这里只就西方学者的一些方法问题提出讨论。

西方的学者大致可分为两派。一派我以为是拿现代的西方社会,起码是近代的西方社会来和他们所认为的过去的中国做对比,由此指出中国社会如何落后、古怪。东方专制主义说就是其典型的代表,不过现在相信它的人已经不多了。韦伯的比较也属于这一种,他说中国只有追求赢利的资本主义而没有合理的资本主义即为一例,下面我们还可举韦伯的另外几个论点。

韦伯从现代西方的法治社会观念出发,认为中国的法律乃是个人的专断,缺乏理性的管理和司法,全是家长式的处理方式。法律中只有刑法而私法(民法)极少有个人的自由权等[18]。可是当代的一些美国法学家和韦伯的观点不同,他们比韦伯更了解中国历史上的法律,也更了解西方式的法治,所以他们指出“充分发达的法治的制度性机制是近代的产物”[19],他们在人治和法治的冲突中,并不完全强调法治。“法律的判决最终是人的判决,判决更多地是受法官个人偏见而不是正式法律的影响”[20],所以他们赞赏中国历史上的更多地依靠调解而不是依靠诉讼来解决纠纷的办法,认为这一传统应该保持。中国古代也并非没有民法,汉代的契约关系已十分发达,其应用的范围十分广泛[21]。我想还应该指出的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也是近代欧洲的产物,不惟中国古代没有,就是西方的古代和中世纪也是没有的。

韦伯承认中国古代发展出发达的官僚制度,但他却拿西方现代的官僚制度来和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相比较,说“中国官僚制的精神是与公共负担的制度相关联的,而西方的官僚制精神则随货币经济的变动而发展”[22]。其实西方的现代官僚制度是学习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而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有人认为,直到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仍然要比西方的进步[23]。在这方面,韦伯就不如现在的艾森斯塔特认识全面,艾森斯塔特把西欧的专制主义国家和古代的中国国家都列为历史上的官僚帝国,而这种官僚帝国的特征即为传统与现代的政治组织、政治活动并存[24]。

奇怪的是韦伯在比较西方和东方的城市时,却举出的是西方中世纪城市,他指出西方的城市是一个特权团体,有自治权,有城市法,城市的居民也都有自己的特殊的组织,即行会等,而东方的城市则这些都是没有的[25]。可是韦伯也知道,西方城市的自治只是短期的现象,到了专制王权时代,西方国家的权力日益强大,城市自治也就日益衰微[26]。我们在这里不拟论证东方与西方城市之异同,只想指出,西方中世纪的城市,并无那么多的特权与自由,它仍是受封建国家、君主、贵族主教控制的城市。并不是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而也许倒是乡村的空气使人自由。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并不是从城市中产生,而也许倒是从乡村中产生的。西方中世纪的城市,依然是一个封建的城市。

另外一派西方学者则是拿西方的feudalism来和中国的封建相比较,以西方的封建为典型来看中国有无与之相同的情况。前述柯尔本的书即是明显的例子。他们先对西欧的封建制度做出概括,然后拿其他国家的封建与之对比。卜德由之以为中国的周代符合西方的静态的封建主义,魏晋南北朝则较符合动态的封建主义[27]。顾立雅也是以西方的封建为标准,说西周类似西方的早期封建主义,春秋则是晚期封建主义[28]。艾伯哈德认为中国从周代直到纪元前250年是封建主义时代,说当时是农业社会,统治阶级划分为一些等级,互相有权利义务等,这也是西方的标准[29]。他主张从中国统一之后,即进入绅士社会,而不再是封建社会了。

但我们应该注意到,西方学者把封建作为一个政治、法律制度概括时,所依据的主要是狭小的罗亚尔河、莱茵河之间地区9到13世纪的材料。用这些有限的材料概括出简单的封建主义的理想典型[30]。这一时代,是原始的日耳曼人开始建立国家的时代,所以显得生产落后,文化荒芜,政治原始,被启蒙学家称之为黑暗时代。后来封建渐被赋予一个社会,一种经济形态的意义,于是依附关系的统治,庄园制,农奴制,自然经济,中央权力衰落甚至无国家等便被当做西欧封建社会的特征,其实我以为它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即日耳曼人的经济政治等组织成长而未成熟的阶段,不宜视作一个社会的典型阶段。

我以为,封建社会由于其生产力低下,发展缓慢,所以不可能太短,而应该长一些。西欧的封建社会,不应截止于15世纪,也不应截止于17世纪,而应该截止于18世纪。现在人们往往认为哥(转载自中国教育文摘http://www.edUzhai.net,请保留此标记。)伦布一航行,东、西方就连成一片,资本主义在西方就冉冉升起,教科书上也说的尽是资本主义萌芽,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之类。其实西欧的进步远没有这么迅速。直到工业革命以前,西欧主要仍是一个落后的农业社会。资本主义只是在西北一隅有所萌动,但在西班牙、意大利却日渐衰落。17世纪西欧发生了经济危机,人口减少,疾疫流行,农业停滞甚至倒退,工商业在有的地方也出现危机[31]。在政治方面,更是到处充满了封建的统治。19世纪中期托克维尔写成的《旧制度和大革命》,认为18世纪的欧洲,各地都充满了封建特权,教会的贵族的各种土地,人身及司法,行政权力,对人民形成沉重的剥削和压迫,“而且它们在欧洲的大部分地方,比法国沉重的多”[32]。英国虽然革命了,但恩格斯说,在1688年政变之后,英国资产阶级方才成为统治阶级的微末的得到承认的一部分,依然是贵族地主的统治[33]。至于东欧,则16—18世纪是封建统治的时代,更是没有疑问的了。

这并非什么新观点。法国史学家、中古史权威勒高夫曾撰有一文,名曰《主张一个扩大的中世纪》,论证西欧中世纪应该延长。他的理由大致是,(1)文艺复兴不能算是中世纪和近代的分界,从古代到近代中间有多次文艺复兴。如8、9世纪的加洛林文艺复兴,12世纪的文艺复兴;大文艺复兴,在意大利为12—14世纪,在欧洲其他地方为15、16世纪;后来还有18、19世纪的文艺复兴;(2)欧洲的基本社会结构,从4世纪到19世纪一直未变。拿马克思的封建生产方式来说,也是从罗马灭亡直到工业革命;(3)其他的文化方面的内容还有如,基督教在意识形态中的统治,一直延长到19世纪;英、法国王具有神奇的治疗瘰疬病的功能,也一直到18世纪;把社会划分为教士、贵族、第三等级的三等级论,也是到法国大革命为止。所以勒高夫主张中世纪应该分为早期中世纪,4—9世纪,是古代世界衰落,封建制度形成时期;中期中世纪,10—14世纪,为大发展时期;晚期中世纪,14—16世纪,危机时期;封建制衰落期,亦即旧制度时期,从英国革命到法国革命[34]。追问

有短点的吗?我要抄作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