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流程

如题所述

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全称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适用于企业投资一般项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之一。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备案申报单位到备案机关领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式5份。

1、备案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备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提供营业执照、项目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备案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备案机关应对备案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请表》进行核查,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一次性告知需更正补齐的资料。待资料更正补齐后正式受理。

3、 备案机关应在正式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备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的理由。

4、对准予备案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及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对于不予备案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向备案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告知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

5、《备案表》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表》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如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表》有效期届满10天内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续。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发改委第19号,2004年9月15日)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发改委第22号,2004年10月9日)的规定(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

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以及各省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出台的核准、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办理投资项目备案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批准—办结(送达)

申报材料:(1)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①填报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申请表(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或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规划条件);

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

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2)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①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和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或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3)1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建议上的审批:

①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议书;

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初审意见;

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①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和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或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规划条件);

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

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②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和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③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4、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投资项目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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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3

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改委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

3、最后,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开工手续。

扩展资料:

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真正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的关键所在。

投资项目备案制的作用:

1、有利于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的投资动向,可以更加准确、全面地对投资运行进行监控。

2、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

3、有利于及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

4、有利于及时发现投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投资项目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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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01-07

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全称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适用于企业投资一般项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之一。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备案申报单位到备案机关领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式5份。

1、备案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备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提供营业执照、项目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备案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备案机关应对备案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请表》进行核查,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一次性告知需更正补齐的资料。待资料更正补齐后正式受理。

3、 备案机关应在正式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备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的理由。

4、对准予备案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及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对于不予备案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向备案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告知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

5、《备案表》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表》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如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表》有效期届满10天内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续。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发改委第19号,2004年9月15日)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发改委第22号,2004年10月9日)的规定(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

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以及各省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出台的核准、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办理投资项目备案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批准—办结(送达)

申报材料:(1)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①填报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申请表(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或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规划条件);

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

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2)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①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和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或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3)1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建议上的审批:

①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议书;

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初审意见;

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①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和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或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规划条件);

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

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②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和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③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4、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投资项目备案制

第3个回答  2016-05-2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明确规定了备案制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改委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最后,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开工手续。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过程中,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投资者提交相关项目文件和报告等资料后,在确定的期限内完成备案手续。备案项目文件的具体内容和格式等,由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备案申报单位到备案机关领取《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式5份。
1、备案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备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提供营业执照、项目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备案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备案机关应对备案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请表》进行核查,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一次性告知需更正补齐的资料。待资料更正补齐后正式受理。
3、 备案机关应在正式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备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的理由。
4、对准予备案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及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对于不予备案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向备案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告知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
5、《备案表》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表》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如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表》有效期届满10天内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续。

第4个回答  2017-07-13

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流程: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发改委第19号,2004年9月15日)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发改委第22号,2004年10月9日)的规定(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以及各省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出台的核准、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仅参考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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