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持有港澳通行证,需要签注的话,只有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签证大厅办理。
如果初次申请港澳通行证,在东莞办理港澳通行证的说明如下:
非广东省居民可在东莞申请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详细资料可登陆“东莞警察网-办事指南-出入境业务-内地居民因私往来港澳办事指南”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持东莞市签发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广东省居民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东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可在莞申请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和护照。
非广东省居民,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东莞市户籍人员的非东莞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需提交东莞市亲属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配偶还需提交最近在我市连续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
2、非东莞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东莞市大专本科院校)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要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大专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办理时需提供关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社保或在学证明,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配偶还需提交最近在东莞市连续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
3、居住在东莞市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居住在东莞市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和过期重领普通护照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最近在东莞市连续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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