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1-28
你好,你描述的情况属于二次创作,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明确包括修改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所以第十二条中规定的,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权利显然归属已有作品的著作权人。在未经原作者授权是侵权行为,但也并非所有情况都如此。
对于某些情况就不需授权,比如《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十二种著作权行使的限制。比如根据该条第一款第一项,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就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只需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而在商业行为中,比如未经已有作品作者同意,以商业目的改编他人作品并且公开出版发行,则肯定落入对改编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你所描述的情况需要根据当事人使用那条《著作权法》而定。某些网红并未获得授权对原著进行大篇幅引用进行商业行为就是侵权行为,这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获得授权就无需承担责任,界定很重要。由于你并未说明详细情况,无法给予针对性的答案,建议丰富提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