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律师“伪证案”的最新进展是什么?

如题所述

12月4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准许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撤回对熊昕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起诉。这项刑事裁定是基于事实证据所作出,这是对法律和事实尊重,这个判决有利于让社会大众看到司法公平、公正,有利于提高政府社会公信力,更好促进我国法治建设。

事情回顾:2018年4月,江西东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昕接受涉嫌强奸案子辩护委托,在双方会见期间,熊昕唆使嫌疑人作虚假供述经过被其他办案民警在走廊休息时听见了,进入会见室称其唆使嫌疑人作虚假供述。检察院根据该案嫌疑人和民警证言,起诉熊昕涉嫌伪造证据罪。2018年9月27日熊昕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逮捕,羁押一年三个月后,于2019年12月5日取保候审。本是一次辩护律师与嫌疑人正常会见,却因为这件事情让律师被起诉,最终被羁押。

伪证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推翻犯罪事实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犯罪嫌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实上,这样给其他辩护律师一个提醒,律师的辩护必须尊重基本事实,不能提供或教唆提供虚假证据。律师与当事人交流过程中,对于法律问题解释,对于事实问题质疑、反驳、提醒都应该在法律正常辩护范围之内,不得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同时也要追究当时检察院责任,当时起诉后又撤回,肯定是发现证据不足,为什么当时没有提前采取补救措施?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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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5
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被起诉羁押一年三个月。江西东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昕接受一起涉嫌强奸案辩护委托,在与当事人会见时,谈话内容被隔壁房间负责该案的公安局民警听到,称其唆使嫌疑人作虚假供述。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根据该案嫌疑人和民警证言,起诉熊昕涉嫌伪造证据罪。
第2个回答  2020-12-15
“熊昕案”最新进展: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准许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撤回对熊昕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起诉。前年江西东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昕接受一起涉嫌强奸案辩护委托,在与当事人会见时,谈话内容被隔壁房间负责该案的公安局民警听到,称其唆使嫌疑人作虚假供述。
第3个回答  2020-12-15
12月4日,红星新闻从熊昕辩护律师周泽处获悉,曾被控涉嫌伪造证据罪而广受关注的“熊昕案”迎来最新进展。今日(12月4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准许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撤回对熊昕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起诉。熊昕妻子王女士曾透露,羁押期间有人找过熊昕,告诉他如果愿意写悔过书,当天就可以出去。但遭到熊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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