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车我的车镜好像刮到了停在旁边的另外一辆车,我不知道是刮到了那辆车的车镜还是车身,我当时以为没什么事就走了,当时车上没人,我同事说没事没事走走走,回头想想万一刮到了怎么办啊,过了1个小时我又回到刮车的地方准备看看不行就赔钱,结果车不在了,如果真刮到了我怎么办啊?当时没有摄像头~然后我也给公安局的一个姐姐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她说没什么问题!但是我心里还是过意不去,第一次刮别人车万一把我抓了判个逃逸咋办?当时只是一下蒙了。
在车身发生刮蹭不知情的情况属于车损逃逸,应该到交管部门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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