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博士学位是怎么一回事?

如上

副博士学位(俄语:Кандидатнаук),前苏联、现在的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朝鲜等流行俄式学制的欧亚国家的一种颁授给研究生的学位,级别高于硕士学位,低于俄式学制的全博士学位。在取得副博士学位后,研究生才能够修读全博士。

要修读副博士必须先完成4年的大学本科专业教育和2年的硕士研究生专业教育(或者是直接完成5年的大学专业教育获得俄式学制的专家学位),再经过数年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一般为3年),通过专业、外语、哲学(含文史等各门社会科学)的资格考试,最终提出论文,并通过口头答辩,才能得到学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仿效苏联制度,设立副博士学位,但很快废止。

1956年,中国共产党号召“向科学进军”,为此各重点高等院校招收了一批四年制的研究生,称“副博士研究生”。1956年7月11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高校成为第一批招收副博士研究生的学校。据报道,当年招收的副博士研究生为1015人。

1957年3月25日,为避免误会,经国务院批准,不再将四年制研究生冠以副博士称号。暂时把四年制研究生称为副博士,这只是为了说明四年学习之后学生一般应该达到副博士的水平。

根据此规定,同济大学等高校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进行了论文答辩,通过答辩者可获得副博士学位。然而,由于发布规定时距离毕业不到3个月,大多数学生没有通过答辩,只有极少数的学生拿到了副博士学位。1980年制定的学位条例中,设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不设副博士。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04
副博士是苏联,俄国的一种学位,是制式学习中,最高的学位了,因为更高的全博士学位是没有导师的,是独立研究在某领域取得突破,才授予的,因此一般来说,副博士相当于博士学位,全博士相当于博士后。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7
副博士相当于博士学位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获得苏联、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后待遇的通知

建国以来,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我国陆续派遣了一些优秀学生赴苏联和东欧国家留学,攻读副博士学位。这些同志回国后,大都成为科技、教育、经济和国防建设各条战线上的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近几年来,我国又继续向苏联
派出留学生,有些即将学成回国。

根据我们考察,苏联、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的设置标准,包括入学条件、学制、学位课程及论文要求都是比较严格的。

但由于苏联、东欧国家与我国的教育制度不同,获得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后的有关待遇,政策上一直不够明确。根据新形势下我国留学生
工作总方针,为了加强我国同苏联、东欧国家的学术交流,鼓励更多的优秀学生到苏联学习并争取他们按期回国服务,征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现就获得苏联、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及生活待遇等问题作如下规定:

1.获得苏联及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工作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与国内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相同。

2.上述人员回国后的初期工资按国内获得博士学位毕业生的初期工资发给,其他方面的生活待遇也与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相同。

1990年10月27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4-19
没听说过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