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主语补足语就是同位语吗?

如:Bush, presideng of American , is coming.
Tired and sleepy, I went to bed
Chen, only 1.30 metres tall, won the first prize.
这些也都可以归位同位语范畴内吧。
但是以上句子拿掉它的主补依然成立呀?而且它们用同位语去理解,在语法上也没错呀?
同位语的句子,是拿掉任何一个都成立?好像不是吧。
那么我从书上找几个同位语的例子:People, old and young, came out to greet the visitors.
Middle-aged, tall and thin, he looked the typical Shanxi farmer.它们拿掉people, he 照样不成立。

那好,我在举个例子The methods, systematically summarized, are now being popularized in the whole country. 这个不泛指,又作何解释?

我想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主补都可以看作同位语,但是一部分主补也可以按照同位语归类。

不啊,我是从张道真的语法书上同位语那部分摘的。再者分词作定语不需要用两个逗号隔开。直接这样写不就行了:The methods systematically summarized are now being popularized in the whole country.

嗯,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你说的是意义上的不同。按不同的意思语法归类是可以不同的,重要的是看强调什么。我只是想指出其不同的归类的方法。

不可以的。
最简单的就是,同位语可以互相替换,拿掉任何一个句子也成立。
但是主语补语不可以。
2。3句就不行。

ps:同位语的句子,是拿掉任何一个都成立,你把I和Chen拿掉,还能成立吗?

理解是一回事儿,语法规定是一回事儿啊。

ps:成立的,这里的形容词泛指具有这种性质的整体,省略了定冠词the。

ps:吃饭刚回来。
这个是分词作定语啊,不是同位语。

我知道你想指出的意思,但是主补就是补充说明主语的,同位语就是并列的,本身就是不一样的啊。

ps:没看过张道真的,我是这样理解的,不过也尊重你的意见。
语法成分还是很据句子成分关系来划分的,我坚持这个。
不过划分的方法也有多种的,你的理解也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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